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浏览:552次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4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科协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现将第十二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推荐人数、推荐程序等,均按《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浙江省工作满5年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候选人材料: 1.《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本发邮件至信息员6邮箱。 2.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1份(可用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6)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7)其它材料。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中心)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将推荐结果排序上报科研项目处。科研项目处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的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推荐上报衢州市科协。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请各学院(部、中心)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项目处。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项目处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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