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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浏览:458次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9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近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省教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各类课题,我校限报1项。
2.教育部各类课题,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2、2013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因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需要咨询请与科研项目处邱老师联系。



                                        科研项目处
                                      201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