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680次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5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奖励近几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支持和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推动理论创新,服务工作大局,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开展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资格要求 详见浙社科规[2013]14号(附件1)。 二、上报材料 (1)《推荐表》或《申报表》一式5份,其中1份是原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一式5份,论文形式的,其中1份须是原件。申报译著类成果的,需附外文原著1份。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5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并附电子文档。 (5)《声明书》1份(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6)《申报表》的电子文档,请发信息员6邮箱。 三、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项目处 2013年8月1日 附件1:浙社科规[2013]14号 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推荐表 附件4:国外出版社名单 附件5:《声明书模板》 附件7:《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