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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衢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183次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生态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提升主体核心竞争能力,支撑引领衢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竞争性分配项目。围绕衢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开展的研发项目,衢州柑桔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攻关项目。

(二)产业指导组(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围绕“双百”科技型中小企业“登高计划”实施的研发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通过产学研合作在衢州本地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创新研究院项目。

(五)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围绕支撑服务本地产业发展,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能力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衢州市本级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二)项目承担主体。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企业承担财政补助科技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结题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切换至“衢州市”进行注册并申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时,在“项目情况”备注栏注明项目类别(竞争性分配、产业指导组、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提示。

(二)纸质材料报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申报先通过网络申报,待对拟立项项目公示后,纸质材料再与预算申报书一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计划处(衢州市柯城区春城路15号318室)。未入选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

(二)根据《衢州市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竞争性分配项目、产业指导组(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

2.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列表。

(三)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项目处

2017年6月1日

衢州市2017年度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