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浙江省限额指标为150项(含基础教育)。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我校限推荐3项参加省评。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及浙江省教课规划办的通知要求。(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 “国评”材料要求(包括纸质和电子)(纸质稿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3)《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4)以上材料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 省评材料要求(只需电子稿)
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
注意: “省评”材料与“国评”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已经申报2018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教师,同一内容研究,请勿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项目处
2018年1月23日
附件文件: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