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决定于近期集中办理衢州市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结题形式 验收范围:2016年度之前(含2016年度)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 验收形式:书面验收。 验收内容:项目申请书规定的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和预期成果完成情况。 二、结题材料和时间 验收材料包括: 1.结题申请书(见附件); 2.项目申请书; 3.立项文件; 4.项目实施工作技术总结; 5.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各项目纸质材料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纸质材料先递交科研处初审,通过后各项目纸质材料要求按以上顺序(一式3份)再装订。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三、其他事项 2015年及之前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2016年的项目预期成果尚未达到要求的,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5日前来科研处办理延期申请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一律做逾期处理。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8068517 科研处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