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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衢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670次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5日

各二级学院(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活跃我市社科研究氛围,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创造更多、更优秀的社科成果,推动“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型和范围

(一)评奖类型

1.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志书、科普读物等);

2.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及调研、咨询、对策报告等应用性研究成果)。

(二)评奖范围

本次评奖限评2017-2018年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或内部发行的著作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市(地)级以上机关单位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再重复评奖。

二、申报条件

1.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2.必须是我市作者的成果,或是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显示的成果。我市作者在申报与市外人士合作的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我市作者在申报与本市作者合作的成果时,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具体作者以出版时的封面署名为准。

3.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分册申报参评,整体不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作品,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参评。

4.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5.作品的作者死亡,申报权属于其法定继承人。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表一式7份,著作类成果原件7份,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7份、电子版1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7份。

2.截止时间:

二级学院(部)负责收集并统计申报材料,于 4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OA信息员6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8068517

                 

                           科研处

                        2019.03.15

 

附件1:关于做好衢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