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联系我们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749次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5日

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科研工作,根据科研处2019年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我校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立足衢州,服务衢州大花园经济,创新性强,与学校2019年重点工作项目、专业及学科紧密结合,具有较大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鼓励以核心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出版著作的科学研究。不支持纯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对象及资格

凡我院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可申报。项目资助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以下情况者之一者,不得申报:①同一职称阶段已经获得2次校级科研项目(含学校人文社科和思政项目)者;②正在承担校级科研课题但未结题者;③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结题后不满1年者;.④终止的项目,终止后不满2年者;⑤承担衢州科技局及以上科研课题,延期结题已经超过1年的;⑥严禁同一内容多渠道申报,防止学术不端主要研究内容已经立项为校级人文社科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或教研项目或大学生项目或其它厅级课题的,不得申报。

三、评审原则、指标数及程序

1. 评审原则及指标分配: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拟资助35项,其中重点10项,一般25项。项目评审实行“一次申报、分级评审、统一管理”模式。

   1)重点项目。实行竟争制,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限额量推荐到科研处,科研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2)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各二级学院(部)按照个人申报、专家评审、会议评审等程序组织评审。

   (3)重点项目推荐数和一般项目指标数根据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师人员数,结合市科技创新团队及其它人员具体实际,确定重点项目推荐数和一般项目指标数(表1)。

    表1  各部门重点项目推荐数和一般项目指标数

业务部门

推荐重点项目数

一般项目数

推荐上报最大数

医学院

3

6

9

艺术设计学院

1

2

3

经济管理学院

2

4

6

信息工程学院

2

4

6

机电工程学院

2

3

5

公共基础部

1

2

3

社会科学部

1

1

2

公共体育部

1

1

2

其它部门

1

2

3

合计

14

25

39

    2.申报评审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向教学业务部门申报。

   (2)二级单位组织评审上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部门项目评审并排序,项目总量及推荐重点项目数不能突破指标数(附表1),重点项目必须注明。

   (3)专家评审及校学术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及校学术会议评审。

   (4)立项公布:重点项目落选者进入各二级学院(部)一般项目评审范围,科研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上报的排序表按照先后顺序确定立项名单。

三、资助与要求

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项目验收要求按照衢职院科[2014]3号文件执行,务请申报者认真阅读。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

四、受理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部)统一上报,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版发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6”邮箱。截止时间2019531日,附件OA下载。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学院(部)认真组织,必须严格评审推荐程序,注意有关评审材料的存档。

2.无业务部门挂靠的其它人员申报项目直接报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组织评审,符合重点项目推荐要求的项目,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统一评审。

3.各申报者要认真做好项目创新性的查新,防止重复研究。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068517

                                                              科研处

201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