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办法》规定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1月、7月集中公开2次的具体要求,现对市厅级以上在研以及近期已结题验收的纵向科研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详见附件1)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公开。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三、凡2019年1月至6月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进行最后一次信息公开,而且需要填报表格中结题验收相关信息。
四、请各二级学院(部)科研行政秘书对照经费使用记录卡进行认真初审,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然后将经费卡复印件及初审合格的纸质材料于2019年6月24日前上交科研处,电子文档统一汇总后以(项目名称)命名发至OA科研处“李老师”邮箱。
科研经费公开不仅是学校廉政科研的一环,也是项目结题验收审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使用信息公开表的填报工作。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068517
科研处
2019年6月20日
附件材料OA通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