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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 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164次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关于开展第五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

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刻把握创新深化的丰富内涵,加快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最美科技人”在奋进“两个先行”、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价值取向,根据省科技厅相关要求,开展第五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浙江工作,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推广、科技惠民、科学普及等工作,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面向一线,践行科研诚信要求,适合公开宣传报道,有突出的典型性、时代性和群众性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具体范围如下:

(一)深耕科研领域,扎根科研一线,事迹感人、成果丰硕的科研工作者;

(二)紧密结合产业和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创业者;

(三)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推动科技惠农富民,为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插上科技“翅膀”的科技特派员;

(四)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科普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普工作者;

(五)立足本职、敬业奉献、改革创新,自觉把个人的事业追求和人生价值同科技创新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为我省科技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科技服务工作者;

(六)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在推进创新深化、建设“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配置创新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推荐标准

(一)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事迹突出。在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立足当下、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在所从事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重大新闻事件中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群众认可。廉洁自律、真抓实干,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面向一线。注重贴近基层、向科研一线倾斜,把源自群众中间、体现群众愿望、深受群众拥戴的“身边最美科技工作者”挖掘出来。一般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处级干部应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

三、推荐要求

(一)名额数量。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2人。请二级学院(部门)参照推荐标准,做好人选推荐及材料初审工作。同时,鼓励个人自荐报名。

(二)材料填写。被推荐人需填写《第五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推荐表》(详见附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和近期工作照2张(2寸),主要事迹既要有综合评价,又要有生动实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经被推荐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公示,于2023年4月23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浙政钉徐红香。

(四)其他事项。已获得“最美科技人”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科研合作处

                                          2023.4.6

第五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