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项目顺利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科研项目处将于6月对院级科研项目集中办理结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10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的院级科研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材料 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份。 2.课题研究成果一份。按申报书要求,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三、要求 1.2010年以前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此次未能结题者,最长可延至2012年12月,若到期仍未能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将予以撤项处理,撤项后,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各级科研项目。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对本部门的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本次结题报告等材料汇总后统一交到科研项目处(电子稿发信息员6邮箱)。 项目清单见OA 科研项目处 2012.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