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497次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9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2]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科学2013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 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3年度规划课题,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课题申报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或2011、2012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数量:我校今年可申报重点课题1项,规划课题为8项。 四、课题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课题申报、评审表》中说明和要求,制定详细课题研究方案,申报人认真逐项填表后,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二级学院公章。 2.《课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一式6份,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于10月30日前交至科研项目处,电子稿发送至0A系统“信息员6”邮箱。 3. 根据省教科规划办规定,课题评审费为100元/项。课题评审费由项目申报人自理。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项目处 2012年9月19日 附件1:浙教科规办[2012]7号 附件2: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