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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浏览:412次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08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高教学会〔2012〕10号文件,2012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浙高教学会〔2012〕10号文件(附件1)。
      2.申报成果必须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3.经科技成果登记的科研成果以有关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的时间为准。专著、论文以公开出版、发表的时间为准。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研究报告以实际应用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正式发布的文件时间为准。
      4.完成人员的数量与排名顺序原则上按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证书上的署名或论文和专著上的排名。同一申报者最多只能申报两项成果。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11份(附件2)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人均需签字,主要完成单位均需盖红章。
      2.承诺书2份(附件3)。
      3.每一申报成果需同时上报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式2套。
    经科技成果登记的须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项目结题、验收证书或鉴定(评审)确认书及鉴定(评审)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有关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论文等材料;论文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的复印件;专著需提供原件。论文及专著类成果还需提供影响因子和他引证明原件。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
      三、时间安排
    1.拟申报的教师请于2012年10月15日起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zjkysz.cn/)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5日。未注册的教师请注册后联系科研部门予以开通帐号。
      2.推荐项目纸质材料于10月25日前送至学校科研处,逾期网络平台不再开放,材料不再受理。
      3.10月25-29日,申报成果校内公示。
      四、其他事项
    1.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2012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评选按照水平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其中一定数量的奖项重点面向高职高专院校,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2.评审后需取回材料的,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明显注明“评后取回”字样。
    3.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每项成果申报须缴纳项目评审资料费200元,如评审费需要在申报者本人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的,请提供科研项目经费卡。
    4. 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附件4),对缺少相关材料的申报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补充材料,该申报项目也不具有参评资格。因此,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仔细审核申报材料。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项目处
                                                 2012年10月8日
    
    附件1:浙高教学会2012[10]号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