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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衢州市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结题的通知

浏览:511次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决定于近期集中办理衢州市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结题形式

验收范围:2014-2015年度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

验收形式:书面验收。

验收内容:项目申请书规定的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和预期成果完成情况。

二、结题材料和时间  

验收材料包括:

1.结题申请书(科研处网站下载);

2.项目申请书;

3.立项文件;

4.项目实施工作技术总结;

5.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各项目纸质材料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材料先递交科研处初审,再装订。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

三、其他事项

2014年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2015年的项目预期成果尚未达到要求的,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15日前来科研处办理延期申请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一律做逾期处理。

联系人: 邱老师      电话:8068225

科研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文件:
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清单.xlsx(10.3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