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规办〔2018〕4号文件,2017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且是近三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的成果。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和科研论文(已发表)三种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应是单项申报。如课题成果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 (一式2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6份)(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等、获奖证书等也可合订在主报告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以论文和专著申报的可以不提交主报告,专著和论文必须是已出版或已发表,并在出版物中有注明课题名称和编号的标识。论文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包括封面,目录页,全文和封底,且在醒目处盖上初审单位的审核章。专著是已经正式出版的课题成果,由于原件不退还,提交材料必须一本原件,其余可以是书稿复印件。专著和论文均提交一式6份。
3.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6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包含原件)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等可在附件中下载。
4.其他合订成册的附件(一式2份),没有可不提交。
所有活页将进行学术不端的检测,请将字数控制在5000字内,否则可能影响检测。
5.电子材料的报送需与纸质材料同时进行,在2018年9月1日前发送至OA系统“信息员6”邮箱,其中附件3以“2017年度xx高校(地区)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每个成果的附件2和主报告放置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以“学校名+序号”命名。
6.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处
2018年8月9日
附件1:
2017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
2017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doc
附件3:
2017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