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等文件精神,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 2.自2014年以来所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情况,模板见附件1,没有的也必须零申报(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材料报送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宣传与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9月6日前将纸质自查报告和学术不端行为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没有的也要零申报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信息员6。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统计表,则自动视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情况。 附件1:学术不端行为情况统计表 附件2: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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