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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592次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4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等文件精神,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

      2.2014年以来所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情况,模板见附件1,没有的也必须零申报(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材料报送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宣传与自查工作,并于201896日前将纸质自查报告和学术不端行为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没有的也要零申报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信息员6。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统计表,则自动视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情况。

附件1学术不端行为情况统计表

附件2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

       


附件文件:
 学术不端行为情况统计表.doc(31KB)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pdf(1.68MB)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pdf(128KB) 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doc(4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