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创新人才在“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集聚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6〕23 号)和关于印发《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发展计划》等八项计划的通知(衢委人才〔20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创新团队至少明确1名带头人,可根据需要设立2-3名共同带头人,带头人应是市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学术(技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专业、年龄、梯队结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核心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成员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提倡创新团队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
(三)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美丽经济幸福产业”的创新团队。
(四)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和条件,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标志性创新成果已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二、名额分配
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按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团队、文化创新团队三个类别进行推荐。各县(市、区)分别推荐2个,市级企事业单位推荐14个(其中技术创新类8个、科技创新类3个、文化创新类3个),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各推荐2个。
三、评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一式五份,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交至科研处李老师。我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4: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OA信息员6。
(二)资格初审。文化创新类团队由宣传部门归口管理,企业技术创新类团队由人力社保部门归口管理,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类团队由科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县(市、区)根据归口申报的原则,由归口部门做好本地创新团队申报材料的初审。市级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类别直接报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并由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集聚区所属企业由集聚区管委会统一推荐。
(三)归口遴选。各县(市、区)按照分配名额进行遴选,由县(市、区)科技局统一推荐至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按照分配名额,负责做好归口领域市本级申报单位的遴选工作。
(四)评审认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
四、相关要求
开展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评选工作,是我市大力培养创新人才、搭建聚才用才平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我校市级重点创新团队申报质量。
其他事项可见衢州市科技局网站
科研处
2019年6月14日
附件材料见OA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