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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

浏览:776次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处室:

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近日已经出台,我校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此新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投稿参照标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教师依据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标准投稿,请勿再使用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版》标准投稿。

2.新老标准的衔接处理办法:考虑作者投稿、审稿及正式发表刊出有一定的周期性,凡是2021年1月1日前投稿并且进入专家审稿程序,能在2022年6月31日前正式刊出的,也可依据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版》标准认定级别,如果不能确认在2022年6月31日前正式刊出的,建议作者将稿子撤回重新投稿。

3.作者投稿时间确定依据:如杂志上有标注收稿日期的以标注时间为准(首选依据);②如杂志上没有标注收稿日期的,以杂志社出具的录用通知为准或其它可以明确确认的投稿依据(如官方网上投稿平台、杂志社官方邮箱等)。录用通知或其它投稿依据有关材料必须在2021年1月1日前送交科研处,否则不予认可。

4.其它说明:特殊情况下,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科研处     

2020年12月31日 

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