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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校级创新团队(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722次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

为了强化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推进我校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水平,打造四省边际职业教育“桥头堡”,助力我校“双高”建设,现决定启动校级创新团队(第三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创新团队建立以入选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科研平台为主要目标。鼓励跨单位跨学科整合,集聚优势人力资源。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双高”建设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及技术服务实际状况,积极组织申报,入选省高水平专业(群)的二级学院必须申报。

二、创新团队评审将着重考察团队负责人能力、团队全体的科技创新及技术服务水平与业绩、建设目标、团队建设与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专业建设的一致性等。

三、创新团队按照“择优选拔、目标考核、总量控制”的原则,本次创新团队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数量、质量,结合“双高”建设需要,择优确定科技型1-2个,技术服务型2-3个。

四、对入选的校级创新团队,3年内学校给予6-1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学校对创新团队将分科技创新型与技术服务型实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资助的依据。

五、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申报前期工作。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佐证材料二份于2021年3月5日前上报科研处,申报书电子版同时通过OA发送至科研处李老师。

六、注意事项:

1.团队负责人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子方向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成员总人数不超过8名,其中校外人数不超过2名。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只能申请和参加一个校级创新团队。二级学院(部)正职领导原则上不担任团队负责人。

2.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本部门创新团队的申报管理,充分利用假期宝贵的时间,结合专业学科建设情况及“双高”建设要求,整合优质资源及科技力量,注意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推荐合适的创新团队参加学校选拔。为提高申报质量,建议请专家进行论证及指导。

3.有关佐证材料:为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校智慧校园数据作用,凡是经科研处申报立项的项目、横向项目及智慧校园科研管理模块已经有的“著作、论文及专利”成果不需要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请提供纸质材料一份。无纸质佐证材料的,请在佐证材料目录中注明可查阅的方式(如学校智慧校园、中国知网或万方期刊数据库等)。

   附件材料至智慧校园下载。

                  科研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