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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衢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1041次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投身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为实现“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衢州市科协决定表彰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我校从事科研、开发、推广、普及和服务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现职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曾获得过“衢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部)最多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型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推荐原则。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重点面向基层科技工作者,真正把工作在第一线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规范推荐材料。

各单位推荐人选应认真填写《衢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衢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业绩表》(附件2),于2814:00前一式3份纸质(经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OA信息员6

(三)组织开展评审。市里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名,研处将在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有关会议审定推荐对象,上报市科协参加全市评审。

联系人:科研处李老师

 

科研处

2021.02.01

附件见智慧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