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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校级研究所(中心)的通知

浏览:593次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为了激发科研活力与贡献力,增强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发挥校级研究所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培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四省边际职业教育“桥头堡”,助力我校“双高”建设,现决定启动2021年校级研究所(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拟新组建的研究所(中心)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主要研究或服务领域须是依托二级院(部)双高建设的重点方向,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的相关科研项目、必要的科研基础设施作为支撑,研究队伍人员固定(5~8人,每人只能在一个研究所内聘任,鼓励校企联合、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建研究队伍),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2.研究所(中心)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科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强,主持过市厅级项目(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非指导性项目)以上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金额2万元以上)。

3.研究所(中心)命名格式以“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研究主题+研究所(中心)”为基本格式,如“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空压动力研究所”、“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工作程序

1. 二级院(部)开展研究所(中心)的规划与遴选;

2.填报《衢州职业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申请表》(附件);

3. 二级院(部)对科 研机构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并出具审核意见;

4.科研合作处负责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5.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衢州职业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申请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装订),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纸质版交于科研合作处,相关电子版钉钉发送至科研合作处李老师。

 

   科研合作处

2021年10月9日

衢州职业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申请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