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就2021年下半年科研经费使用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办法》规定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1月、7月集中公开2次的具体要求,现对市厅级以上在研(含近期立项)以及近期已结题验收的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公开(详见附件1项目清单)。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总经费包含配套经费,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三、凡2021年7月至12月期间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进行最后一次信息公开,而且需要填报表格中结题验收相关信息。
四、Excel填表的表格内已嵌入公式,内置关联校验操作,请不要随便修改变动表格。
五、请各二级学院(部)科研行政秘书对照经费使用记录卡进行认真初审、汇总,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然后将经费卡复印件(不交原件)及初审合格的纸质材料(盖章)于2022年1月13日前上交科研处,电子文档统一汇总后以项目名称命名发至 泛微OA“信息员8”邮箱。
科研经费公开不仅是学校廉政科研的一环,也是项目结题验收审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使用信息公开表的填报工作。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2021年下半年经费公开项目清单.xlsx
2021年下半年科研经费公开表.xlsx
科研合作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