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推荐5项成果申报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若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科研合作处、纪检室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4.受理电话:科研合作处8068225
纪检室8068232
公示内容:
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申报名单.xlsx
科研合作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