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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14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行政各部门(单位)

2024年度浙江省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目标,重点围绕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以超常力度一体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省,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科技创新为“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劲动力等方面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以“揭榜挂帅”形式公开招标,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金额10万至2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具体可申报项目范围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https://kjt.zj.gov.cn/art/2023/6/5/art_1229225203_5121261.html

2024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二)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三)限项要求。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

(四)审核要求。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www.zjzwfw.gov.cn  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部门服务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流程。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6月10日。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7716时,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汇总并上交汇总表申请表、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电子版pdf,需签字扫描),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由科研合作处统一盖章

(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请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附件: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科研合作处

2023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