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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116次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校科研工作,根据科研合作处2023年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立足衢州,服务衢州大花园经济,支持创新性强,适应学校双高建设要求,与学校专业、学科紧密结合,具有较大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研究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二大领域。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医药健康产业、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计算机信息化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社会经济发展焦点与热点等问题研究。

二、申报对象及资格

凡我院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可申报。项目资助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以下情况者之一者,不得申报:

1.同一职称阶段已经获得2次校级科研项目(含学校人文社科和思政项目)者;

2.正在承担校级科研课题但未结题者;

3.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结题后不满1年者;

4.终止的项目,终止后不满2年者;

5.承担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延期结题已经超过1年仍未结题的。

严禁同一内容多渠道申报,防止学术不端。主要研究内容已经立项为校级人文社科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或教研项目或大学生项目或其它厅级课题的,不得申报。

三、评审原则、指标数及程序

1.评审原则及指标分配: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拟资助45项,其中科研重点项目10项、科研一般项目35项。项目评审实行“一次申报、分级评审、统一管理”模式。

1)科研重点项目。实行争制,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限额量推荐到科研合作处,科研合作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2)科研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各二级学院(部)按照个人申报、专家评审、会议评审等程序组织评审。

1  各部门重点项目推荐数

单位

推荐重点项目数

医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2

艺术设计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1

文化旅游学院

2

材料与化工智能制造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社会科学部

2

其它部门

1

合计

17

2.申报评审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向教学业务部门申报。

2)二级单位组织评审上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部门项目评审并排序,项目上报总量及推荐重点项目数不能突破指标数(附表1),重点项目须注明。

3)专家评审及校学术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及校学术会议评审。

4)立项公布:重点项目落选者自动进入各二级学院(部)一般项目评审范围,科研合作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上报的排序表按照先后顺序确定立项名单。

四、资助与要求

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

项目验收要求按照衢职院科[2014]3号文件执行,务请申报者认真阅读。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6月至20255月。

五、受理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部)统一上报,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版发OA系统科研合作处“信息员8”邮箱。截止时间20236月19,附件OA下载。

六、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学院(部)认真组织,必须严格评审推荐程序,注意有关评审材料的存档。

2.无业务部门挂靠的其它人员申报项目直接报科研合作处,由科研合作处负责组织评审,符合重点项目推荐要求的项目,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统一评审。

3.各申报者要认真做好项目创新性的查新,防止重复研究。学校将对推荐的重点项目进行查重(采用万方系统),凡重复率超过30%的取消评审资格。

联系人:罗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活页.doc申报书.doc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合作处

                                  20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