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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社科联发〔2024〕34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以下简称“人文空间”)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人文素养提升计划”的工作部署,聚焦全省公众人文素养提升,坚持价值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可持续发展,增强社科普及工作的感召力、参与度、获得感,勇担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社科使命。

(二)基本内涵。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是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社会单元中,让公众能够参与、能够共享共建,接受各类特色人文内容学习活动的微阵地,具有较好的人文科普性、参与性、特色性的小型空间,可以为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文活动提供有效的载体,让人文融入百姓生活,让百姓参与人文活动,打通人文素养提升行动“最后一公里”.

(三)主要目标。以“价值引领、人文特色、资源融合、群众喜爱”为目标,突出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服务下放,着力成为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的重要载体,为提升公众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贡献社科力量。到2025年底,打造500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20个。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和美誉度的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40个,以后每两年动态调整。着力成为三个重要载体:

1.着力成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重要载体。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社会单元为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布局目标,积极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2.着力成为社会力量参与人文社科普及的重要载体。努力建设一支社科志愿服务队伍,并作为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建设的主体力量参与人文社科普及。

3.着力成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发挥浙江人文优势,聚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

二、空间类型

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分为主题类和综合类两种类型,并与周边区域性公共设施整体布局相衔接。

(一)主题类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围绕一个核心主题从历史背景、文化传承、传统技艺、民俗生活等方面布局,形成让公众切身感受和体验到的内容,成为公众浸润特色文化的“小而美”人文空间。

(二)综合类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基本功能包括公共阅读、培训讲座、文艺展演、人文交流、艺术展陈等,条件允许的空间,可以扩展配置创客、非遗、数字体验等个性化功能,成为公众提升人文素养的“一站式”人文空间。

三、空间要求

(一)空间环境亲民

1.合理选址。选择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文化氛围浓厚的区  域建设基层特色人文空间。

2.科学布局。可对建在乡村、社区、校园和企业内的既有社科普及基地创意性提档升级,注重人文元素的聚焦和放大,提高服务效能。也可结合社科之家、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等阵地,嵌入式推进人文空间建设。

3.优化环境。注重空间的环境设计,能够充分体现当地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技艺等,营造舒适、温馨、富有文化气息的氛围,能够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公众的体验感。

(二)设施设备便民

1.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图书报刊、展览展示设备、音响设备、桌椅等,适于公众阅读、讨论和交流。

2.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浙里社科普及”数字平台建设,建立基层科普资源项目库,通过进一步推广“订单式”“预约式”功能输出人文科普服务。条件允许的空间可引入数字化展示、虚拟现实、互动体验等,提升空间的科技含量和吸引力。

3.设置醒目的空间标识。以省、市为单位统一设置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标识,放置在醒目的位置以便公众识别。

(三)服务内容惠民

各人文空间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服务内容,通过鲜明的地方特色、基层公众参与和现代技术融入,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具有吸引力和广泛影响力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

1.开展乡土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体验地方传统手工艺,组织当地非遗传承人或手工艺大师定期开展手工艺工作坊,吸引公众和学生参与制作,如竹编、刺绣、泥塑、剪纸等,体验传统技艺的魅力。复兴民俗节庆活动,结合当地的传统节日或民俗文化,策划一系列复古与创新结合的活动,例如古法龙舟制作及竞赛、乡村庙会重现等,使公众在活动中体验并传承当地文化。开设乡村故事讲坛,邀请当地老一辈公众分享他们的生活故事、地方历史传说、乡土风俗,建立地方性口述历史档案,吸引青年和儿童参与。

2.开展当地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合活动。贯通文化与美食,以“百县千碗·文化寻味”活动项目为依托,开设以本地特色食材和传统食谱为主题的美食文化课堂,形成独特的“文化餐桌”。举办国学生活沙龙,把学国学经典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使公众能在阅读经典中感悟生活,在生活中体验经典。布置主题人文空间,在人文空间中定期更换不同主题的展览或装置艺术作品,以本地自然景观、历史遗迹、地方特产为灵感,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氛围。

3.开展创新型人文教育与普及活动。开设跨代共学课堂,通过“一老一小”共学的形式开展人文科普活动,以此增进代际交流和共同学习。策划组织人文研学活动,以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精心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的人文研学项目,组织青少年利用假期参与。设置人文科普数字体验区,条件允许的空间可结合数字技术或AI技术展示当地的历史文化遗迹或自然风光,搭配实地考察活动,让公众在虚拟与现实中深入理解本地文化。

4.开展特色艺术创作与创意文化交流活动。设立开放式创意工作坊,提供开放的空间和工具,鼓励公众自由组织或参与文化创作工作坊,如剧团、摄影俱乐部、绘画班等,定期邀请艺术家进行指导,通过创作和展示加强公众凝聚力,举办特色艺术展览,展示当地艺术家的作品以及公众的优秀艺术创作,可设置投票环节,让公众选出自己喜爱的作品,增强参与感。开展艺术表演活动,如音乐演奏、舞蹈表演、戏剧演出等,为艺术爱好者提供展示平台,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定期举办创意文化沙龙,邀请文化创业者和文化工作者分享创意理念和经验。开设创意课程,如插花、手工艺品制作、布艺等课程,提升公众的审美能力和动手能力。

5.开展公共阅读与互动学习活动。设置主题读书吧(角),围绕特定主题精选图书,并定期举办读书会、作者见面会等活动。开发组织亲子互动项目,设计亲子阅读、亲子绘画、亲子手工等活动,促进家庭间的文化交流和传承。开设书院与讲座,有条件的空间可以书院的形式,收藏与本地文化、历史相关的书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人文讲座,提升公众人文素养。

6.开展个性化文化服务及其他人文活动。提供文化定制服务,根据公众的需求和兴趣,为个人或团体定制人文活动方案,如为家庭定制亲子人文活动、为企业定制团队建设人文活动等。设立文化咨询服务台,为公众提供人文活动信息、艺术创作指导、人文资源推荐、研学旅游咨询等服务。设计人文地图与数字文档,制作并推广本地人文地图,将本地历史遗址、名人故居、传统手工艺作坊等标注在地图上,同时设立线上数字档案,方便公众和游客了解和探索本地人文。鼓励围绕人文空间的基本内涵开展其他合适的创新性服务活动。

四、运行管理

(一)坚持层级联动。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市为枢纽、县为基础、社区(村、校、企)为重点”四级联动的人文空间运行机制。“省级统筹”,即在省社科联统筹领导下,定期开展研究会商、工作通报、意见征询、规划制定。“市为枢纽”,即各市社科联因地制宜推动人文空间任务落实。“县为基础”,即各县(市、区)社科联充分发挥能动性,集成优质资源,常态长效做好内容更新、项目筛选和调度配送,推动资源向基层下沉延伸。“社区(村、校、企)为重点”,即把社区(村、校、企)作为人文空间建设工作的终端,常态化开展活动,落实落细以人文供给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实施项目驱动。围绕人文空间建设,每个人文空间以具体项目为导向,精准聚焦特定人文主题或目标群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为人文空间发展注入持续活围绕地方传统文化与技艺的传承与创新,设立专项项目,吸引手工艺人、设计师、学者以及对传统文化感兴趣的公众共同参与,培养新一代人文传承者。通过对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为后续项目的开展和人文空间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引导公众互动。创新公众参与人文空间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自助申请等形式开放公众使用人文空间的渠道,增强公众对人文空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通畅高效的需求反馈机制,提高人文空间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建设社科志愿者服务队伍,招募并培训热心人文科普的广大人士成为社科志愿者,组织他们参与策划、执行各类人文科普活动,条件允许的地区吸纳和聘任学者、乡贤、网络主播、文化名人等以社科志愿者的身份担任人文空间负责人。

(四)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对人文空间的宣传推广,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人文空间的特色活动、服务内容和人文价值,吸引更多的公众关注和参与人文空间活动。精心策划宣传内容,融入地方特色与人文情怀,以故事化、视觉化的方式吸引公众,激发他们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与探索欲。与文旅部门合作,将人文空间纳入旅游线路,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五、实施步骤

)组织推荐。我校推荐1-2个人文空间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后,将电子材料(浙江省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汇总表)于92512:00前发送至浙政钉徐老师

)命名认定。省社科联对推荐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进行评定,将最终确定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名单予以统一公布,并发放统一标识。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8068225

附件1 浙江省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表(上报时仅将“附件1”改为推荐单位名称).docx附件2 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汇总表(上报时仅将“附件2”改为推荐单位名称).xlsx关于开展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与社会合作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