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今年上半年审计处对科研项目专项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发挥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效益,支持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按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衢职院科〔2022〕7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衢职院科﹝2023﹞11号文件规定,决定启动“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岗教师承担的2021年1月1日以前结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且结余经费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 “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符合以上条件者,如果没有提出申请,视项目负责人放弃申请,学校将收回结余经费。
二、项目管理
1.参照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须办理结题验收手续。经费使用最长不超过3年(自正式公布之日算起),逾期收回。
2.项目经费来源于2021年1月1日以前结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
3.结余经费在5000元以上的,申报书申报类别须选重点,预期成果按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填写。
4.项目不作为教师的科研考核、职务晋升等使用依据。
三、申请材料上报
请申请人在11月21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上报科研处OA(信息员8),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217,结余经费明细以点对点发送至各二级学院。
联系人:李培江,电话8068517
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申请书(1).doc
汇总表.xlsx
科研合作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