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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今年上半年审计处对科研项目专项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发挥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效益,支持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按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衢职院科〔2022〕7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衢职院科﹝2023﹞11号文件规定,决定启动“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岗教师承担的2021年1月1日以前结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且结余经费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 “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符合以上条件者,如果没有提出申请,视项目负责人放弃申请,学校将收回结余经费。

  二、项目管理

1.参照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须办理结题验收手续经费使用最长不超过3年(自正式公布之日算起)逾期收回

2.项目经费来源于2021年1月1日以前结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

3.结余经费在5000元以上的,申报书申报类别须选重点,预期成果按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填写。

4.项目不作为教师的科研考核、职务晋升等使用依据。

   、申请材料上报

    申请人1121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上报科研处OA(信息员8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217结余经费明细以点对点发送至各二级学院。

联系人:李培江,电话8068517

    科技自主研发项目申请书(1).doc汇总表.xlsx

                                       科研合作处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