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落实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任务,提高服务社会质效,推进我校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季度工作例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6年4月24日(周五)上午9:35,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徐浪静副校长,科研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继续教育工作副院长、教科办主任,继续教育学院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 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徐浪静副校长
1.科研合作处解读省教育厅关于使用“浙学通”做好有关社会服务项目管理的说明;汇报学校目前社会培训情况;
2.继续教育学院就做好2026年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作说明提醒;
3.与会人员交流发言;
4.徐浪静副校长讲话。
科学研究与社会合作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