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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145次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2023年度职成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从事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线教师、教研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均可报送成果参评。

二、参评要求

1.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职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科研论文。

2.成果选题应以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加快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重点围绕遵循新时代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新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实施“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创新、课程思政、“三全育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加强创业就业与职业培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推进高校继续教育规范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及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新见解、新思路和新举措,形成推动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工作系统性重塑、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的理论、体制、机制、制度、模式、标准、经验等的研究成果。

3.参评成果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有较强的说服力,有一定的借鉴或推广价值。全文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4.每位参评成果负责人,限报一项。往年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同一成果不得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立及标准

1.奖项设立。设立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项数分别占参评成果总数的10%、15%、25%。

2.评审标准。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四、材料报送

1.报送的参评成果材料包括《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和教科研论文)填报《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申请人将《成果申报表》、研究成果材料以及《成果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于2023年5月21日之前统一发送至浙政钉徐老师。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附件1 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docx附件2 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推荐汇总表.docx

                                      科研合作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