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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浏览:179次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眼于建立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破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视以创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加强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可复制应用的实践研究,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方向性,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辨别度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理论、制度、模式、标准、经验等标志性成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职业教育高地,为推进“两个先行”作出贡献,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1。

二、课题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被撤项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协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等。凡有重大推广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将结集公开出版,同时向上级学会及上级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推荐评奖;

4.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四、申报办法

1.我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我校申报限项3项。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份)及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合作处217电子版(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浙政钉发送至徐老师。

3.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068225 

科研合作处

  2022年1027日

附件2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docx附件3 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docx